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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干部不可不正心修身(7 / 11)

向百姓少征1万多两白银。9年后,海瑞出任应天巡抚,发布《督抚条约》6款,规定:巡抚出巡时,府县官员不得出城迎接,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至三钱;境内公文,一律使用廉价纸张;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……

海瑞最后死于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。这位二品大员去世之后,仅余白银0两,连丧葬费都不够。他的好友王用汲去看他,只见布衣陋室,葛帷(用葛藤织的帷布,比麻布还差)还是破的,连个穷书生的境况都不如,感动得直流眼泪,并为他凑足丧葬费。海瑞一生居官清廉,刚直不阿,清廉正直,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。据说,听到他去世的噩耗时,当地的百姓如失去亲人,悲痛万分。当他的灵柩从南京水路运回故乡时,长江两岸站满了送行的人群,很多百姓甚至制作他的遗像,供在家里。海瑞和宋朝的包拯一样,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、正义的象征。

★有所为有所不为

领导干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,善于认清形势,分析问题,分清楚哪些情况需要担当、必须担当,哪些情况不要担当、不能担当。

儒家思想提倡“中庸之道”,强调一种不偏不倚、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。孔子是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、教育家,儒家的创始人。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哲学、文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史学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,这种影响波及东亚乃至全世界。中庸之道是孔子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准,他说:“中庸之为德也,其至矣乎,民鲜久矣。”他主张处理事务时,既不能过,又不能不及,认为“过犹不及”。孔子主张恪守“中道”,如《论语》记载,孔子提出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”,“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”;政治上主张“德刑并用”,“宽猛相济”;对学生,性格过于进取的加以遏制,过于谦退的加以鼓励。孔子反对过激的言行,但同时也反对不讲原则,“同乎流俗,合乎污世,居之似忠信,行之似廉洁,众皆悦之,自以为是”的“乡愿”行为,称“乡愿,德之贼也”。著名理学家程颐也说:“不偏之谓中,不易之谓庸。中者,天下之正道;庸者,天下之定理。”

从领导干部的担当上来看,“中庸之道”讲的是担当要讲究“度”,有所为有所不为。对于该担当的、必须担当的要勇于担当;对于不该担当、不能担当的要懂得回避。

领导干部要有“有所不为”的律己与坚持。有所不为就是要时刻以党章党纪为镜,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,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,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。在政治立场上不能动摇,不能有临时思想、镀金思想、特权思想,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不论顺境还是逆境,都不能摇摆不定,心口不一,要保持心灵纯净,意志坚定。在工作态度上不能松懈,要高标准、严要求地对待工作,牢记群众观念,服务宗旨,不能只是做样子、搞形式、靠关系、搞门道,真正将心沉下来,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克难攻艰。在生活作风上不能走样,在我们周围,一些党员干部过不了“权力关”、“金钱关”、“人情关”,吃拿卡要,公权私用,贪图享乐,精神懈怠。一定要以此为戒,洁身自好,保持本色,守住第一道防线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

领导干部要有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淡定与气度。老子曾言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”,无为即不妄为、不乱为、顺应客观态势、尊重自然规律,保持“淡泊明志、宁静致远”的情怀。以“无为”的态度去对待工作生活,就没有做不到、办不好的事。

老子所处的春秋时代,诸侯混乱,统治者强作妄为,贪求无厌,肆意放纵,民不聊生,在这种情形下,老子提出了无为思想,呼吁统治者要“无为而治”。他说:“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。”“好静”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,“无为”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,“无欲”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。老子认为,为政者应当能做到“无为而治”,有管理而不干涉,有君主而不压迫,让人民自我发展,自我完善,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,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。“无为”就是不做任何违反自然规律、有损道德规范、违反社会法则,有害众生的事。但这里的“无为”并不是什么都不做,并不是不为,而是含有不妄为、不乱为、顺应客观态势、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。老子说过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意思是说:不妄为,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。这里,“无为”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,“无不为”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。老子还曾谈道,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”,意思是说以“无为”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,一切事情没有做不到、办不好的。因此,老子所讲的“无为”并不是消极等待,毫无作为,而是“为无为”、“为而不恃”、“为而不争”,即以“无为”的态度去“为”,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。

老子说的“无为而治”、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并不是说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,就什么事情也做成了。在老子生活的时代,人民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自给自足,无需统治者来组织生产和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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